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4-26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县纪委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南县林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深入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会民风。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公款旅游、违规兼职或从事营利活动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以工作奖励、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六)公款旅游方面,重点整治:
1.以学习参观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不正之风。
2.没有明确目的和内容的学习参观考察,或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内容不相符。
3.各学会、协会、培训中心等组织的一般性学习、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营利性组织举办的学术交流与培训活动。
4.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由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和地方摊派的问题。
5.党政干部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问题。
6.出访团组负责人未切实负责,出访团组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问题。
7.将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作为干部福利待遇的问题。
(七)违规兼职或从事营利性活动方面,重点整治:
1.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
2.违反有关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3.违反有关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违反有关规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6.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7.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资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8.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三、责任分工
县林业局成立"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建国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站)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如下:
组 长:周建国 党组书记、局 长
副 组 长:汤志红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曾安斌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姚友清 党组成员、副 局 长
徐 辉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贾建中 森林公安局局长
杨 皓 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达兵 德昌国有林场场长
宁 宇 办公室主任
贾 仁 人事股股长
谭 婷 法规股股长
聂伶俐 计财股股长
刘永锋 营林站站长
杨 剑 湿地森防野保站站长
高劲锋 资源林政站站长
叶丽娟 木材公司经理
刘 伟 林产品经理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谭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县林业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局法规股负责统筹推进系统"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局计财股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务工作,加强局直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四、活动步骤
(一)部署安排(2017年12月29日)
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县纪委关于《南县纪委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1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查找十九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实施方案,加强执纪监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动真碰硬,查究问责,抓铁有痕严查处,对管理服务对象反映突出的陋习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并形成检查报告及时上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
(三)检查总结(2018年1月2日)
1、专项检查。局专项整治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费用、单位食堂等场所违规吃喝、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规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重点问题,并形成检查和问责报告。
2、认真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材料按要求报至县专项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将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责任人,统筹部署和强力推进。党组书记是本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督促班子成员摒弃陋习,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治理任务,通过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利用局长信箱和局长热线等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教育引领。局党组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强化对活动内容、意义的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对陋习的模糊认识,使党员干部自觉摒弃各种陋习,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四)务求工作实效。"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是全局作风建设的中心工作,各股室站、二级单位务必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责任扛在肩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常抓抓出作风新气象,严抓抓出守纪好习惯。